本平台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平台条款”或“协议”)由依塞浦路斯共和国法律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partners.io 联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联盟平台”或“partners.io”)的运营方 Gray Marketing Limited,与相关申请表中所载明的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简称“联盟会员”)订立。
联盟会员明确确认并同意,平台仅为联盟平台。商业联盟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各联盟计划的运营、佣金的取得与支付、营销材料的提供、联盟会员推荐玩家的处理,以及与任何品牌有关的一切事项——均系联盟会员与该品牌相关运营商之间的关系,而非联盟会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平台仅提供技术基础设施、追踪及报告服务。
联盟会员完成联盟申请并点击“我同意条款与条件”(或以其他方式通过平台加入某一联盟计划)即表示同意受本平台条款以及其选择推广的任何品牌所适用并向其提供的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的约束。联盟会员进一步确认其有义务审阅并遵守每一该等品牌的运营商一般条款与条件。对通过平台进行的任何佣金追踪与报告的接受,均构成联盟会员对本平台条款及其任何修改的不可撤销接受。
本协议自联盟会员的申请获得平台批准之日起生效。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2.1 本平台条款规范平台与联盟会员之间就联盟会员注册、访问及使用平台所产生的关系。
2.2 联盟会员确认并同意,通过平台可访问的每一项联盟计划均由相关运营商运营,而非由平台运营。联盟会员加入某一特定品牌的联盟计划,即与该品牌的运营商直接建立商业联盟关系,该关系受本平台条款及任何适用的运营商特别条款约束。
2.3 平台并非联盟会员与任何运营商之间商业联盟关系的一方。平台的角色和责任严格限于按第 4 条所述提供平台服务。
2.4 如本平台条款与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则:(i) 就与平台及平台服务有关的事项而言,以本平台条款为准;(ii) 就与该运营商的商业联盟关系有关的事项(包括佣金权利、计划层面的义务及由许可要求驱动的义务)而言,以运营商特别条款为准。
3.1 平台保留自行并绝对酌情拒绝任何注册申请的权利。各运营商亦同样保留自行并绝对酌情拒绝任何人加入其联盟计划的权利。
3.2 联盟会员声明并保证其:
(a) 在适用司法辖区内已达到签署本协议的法定年龄;
(b) 具备订立具有约束力协议的能力并已获得正式授权;
(c) 持有依本协议及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推广、营销和宣传品牌所需的一切权利、许可和批准;
(d) 将就推广任何品牌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规;
(e) 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平台条款以及适用于其选择推广之任何品牌的每一套运营商特别条款。
4.1 平台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提供以下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
(a) 用户注册及联盟会员账户管理;
(b) 追踪链接的生成和维护;
(c) 接收、汇总并展示运营商传送的业绩和财务数据;
(d) 根据运营商提供的数据以及相关运营商分配给联盟会员的佣金方案计算佣金;
(e) 报告和仪表板。
4.2 平台并不且不应被视为:
(a) 运营任何品牌或任何博彩活动;
(b) 持有与任何品牌有关的任何博彩牌照;
(c) 控制任何品牌的产品、促销、面向玩家的条款、赔率、赔付、游戏可用性或游戏玩法;
(d) 作为玩家存款、提款或任何博彩交易的登记商户;
(e) 保证任何运营商的行为、业绩、合规性、信用状况或偿付能力;或
(f) 作为佣金支付的主要义务方行事。
4.3 联盟会员账户中显示的佣金数字、净博彩收入数字及其他业绩数据均源自从相关运营商收到的数据。平台不核实亦不保证底层运营商来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及时性。关于该等数据准确性的任何争议应由联盟会员与相关运营商解决。平台将在联盟会员要求下,尽合理努力将该争议转交相关运营商处理。
5.1 各运营商应独自负责,平台对此不承担责任:
(a) 其品牌的运营以及向玩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b) 遵守适用于其品牌的一切博彩法律、牌照条件、反洗钱义务、负责任博彩义务及面向玩家的条款;
(c) 传送至平台的净博彩收入数据及其他业绩数据的生成、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d) 就其品牌通过平台提供的一切营销材料的提供、准确性、批准及遵守适用法律;以及
(e) 与其品牌及联盟会员推荐玩家有关的一切客户服务、玩家投诉和玩家支持事宜。
5.2 平台至多仅作为与运营商有关的有限目的中介。本协议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使平台成为任何运营商的代理、合伙人、合资方或保证人。
6.1 对于下列任何事项(各称“运营商事项”),平台对联盟会员不承担责任,且联盟会员不得就此向平台提出任何主张:
(a) 任何运营商应付或据称应付佣金的任何未支付、迟延支付、少付、冲回或争议;
(b) 任何运营商对联盟计划或联盟会员参与该计划的任何暂停、限制、削减、修改、中止或终止;
(c) 影响任何运营商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违约、过失、虚假陈述、违约、违法、欺诈、资不抵债、清盘、清算、接管或类似事件;
(d) 针对任何运营商或就任何品牌采取的任何监管、许可或执法行动;
(e) 任何品牌从平台撤出,或平台决定不再提供任何品牌;
(f) 在由运营商导致的范围内,数据或报告中的任何不准确、错误、遗漏或延误;
(g) 品牌产品、条款、许可、地域范围、促销或玩家群体的任何变化,从而影响联盟会员实际或预期佣金;
(h) 由前述任何事项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实际或预期佣金损失。
6.2 联盟会员就任何运营商事项所享有的唯一且排他的救济途径,应是向相关运营商主张。联盟会员同意不就任何运营商事项向平台或 Gray 提出任何索赔、程序、请求或诉因,并在此放弃该等权利。
7.1 在遵守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前提下,平台应:
(a) 按商业上合理努力的基础向联盟会员提供平台服务;
(b) 为联盟会员推荐的客户分配唯一追踪标识,并据此生成追踪链接;
(c) 基于从运营商收到的数据及分配给联盟会员账户的佣金方案计算佣金,并仅为信息目的将结果数字提供于联盟会员账户中。
7.2 平台保留冻结、暂停或关闭联盟会员账户并通知运营商的权利:
(a) 如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联盟会员违反本协议,在此情况下联盟会员账户可被封锁;
(b) 如为保护平台、Gray 或任何运营商的利益,或为遵守适用法律,关闭账户属于合理必要;
(c) 如联盟会员威胁对任何平台或 Gray 员工实施身体伤害,或以其他方式对平台或 Gray 人员实施辱骂、骚扰或非法行为,则可立即生效;以及
(d) 如平台怀疑联盟会员或某玩家的活动违反本协议或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则可启动内部调查。
7.3 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均不对因其依据第 7.2 条善意采取任何行动而给联盟会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8.1 联盟会员声明并承诺:
(a) 尽最大努力,依相关运营商不时通过平台提供的指引,积极且有效地为品牌做广告、营销和推广;
(b) 由联盟会员自行承担费用和开支营销并推荐潜在玩家,并对其营销活动的传播、内容和方式负全部责任,且该等活动在任何时候均必须专业、适当并合法;
(c) 仅使用相关运营商通过平台提供的追踪链接、奖金代码和营销材料,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修改该等链接或材料;如使用任何其他方式,无法保证正确注册或正确核算佣金;
(d) 负责各联盟网站的开发、运营和维护,以及其中出现的一切材料;
(e) 不得实施任何诽谤性、歧视性、淫秽、非法或其他不适当行为,也不得发布任何带有性露骨、色情或图像化暴力内容的材料;
(f) 不得以任何未达到合法博彩年龄的人为目标;
(g) 不得针对博彩或博彩推广属非法的任何司法辖区,或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所排除的任何司法辖区;
(h) 不得通过非法或欺诈手段为任何品牌制造流量,包括但不限于:
(i) 发送垃圾信息;
(ii) 使用错误的元标签;
(iii) 联盟会员本人或其亲属、朋友、员工或其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通过联盟会员自己的追踪器注册为玩家或进行存款,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试图人为抬高佣金或以其他方式欺诈平台或任何运营商;任何此类行为均构成欺诈;
(i) 不得以会造成与平台、Gray 或任何品牌混淆风险的方式展示任何联盟网站,亦不得使人认为该联盟网站全部或部分由平台、Gray 或运营商运营;本规定适用于任何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Instagram、Facebook、X/Twitter、Telegram、TikTok、YouTube、Discord 及未来任何同等服务;
(j) 除非获得明确书面许可或通过经批准的营销材料许可,否则不得使用平台、Gray 或任何运营商的任何商标、商号、域名或其他知识产权;
(k) 不得注册包含属于平台、Gray 或任何品牌的任何名称、词语或短语,或与之相似到足以引起混淆的任何域名,且不得在任何按点击付费搜索引擎中竞价该等词语;
(l) 未经相关运营商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玩家运营任何返水、返现、激励或奖金计划;
(m) 应审阅、批准并持续遵守其所推广各品牌适用的运营商一般条款与条件,且在其营销活动或任何联盟网站上,不得采取任何与该等运营商一般条款与条件相矛盾、规避或削弱其效力的行为,也不得作出任何此类陈述。
8.2 第 8.1 条中的声明与承诺是向平台和任何受影响的运营商作出的,且平台和该等运营商均可予以执行。
9.1 各运营商根据其与平台之间的安排并通过本平台条款,同意按联盟会员为相关品牌推荐的真实货币玩家所产生的净博彩收入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或按就该品牌分配给联盟会员的佣金结构中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 CPA)支付佣金。佣金应视为已包含增值税或任何其他适用税费。
9.2 如某品牌推出新产品或产品组(包括但不限于新的博彩垂类、类别或技术),相关运营商保留为该产品或产品组采用单独的净博彩收入定义的权利。任何该等产品特定定义应载于适用的运营商特别条款或分配给联盟会员账户的佣金结构中,并在其适用的产品范围内优先于第 1 条中的定义。
9.3 佣金费率应以附件 A 或就特定品牌分配给联盟会员账户的任何个别佣金结构中所载内容为准。
9.4 佣金按每个日历月末计算。运营商应于下一日历月的第 8 个工作日前付款,但前提是应付净额超过 100 USDT。低于最低门槛的余额将结转至下月。佣金费率依照附件 A 及任何适用的运营商特别条款,根据前一个月的业绩确定。
9.5 仅当联盟会员在相关品牌下的余额为正时,方可付款。因玩家业绩产生的负余额将结转至下一个月(“负结转”)。当未来的正收入覆盖该负结转后,方可支付。
9.6 付款应以相关运营商支持的联盟会员指定付款币种进行。如佣金计算存在错误,运营商保留随时更正该计算的权利,并将在该日历月第 15 个工作日前补付少付金额或向联盟会员追回多付金额。如截至该日历月第 15 个工作日尚未向联盟会员付款,则仅在联盟会员已向运营商提供一切必要详情的情况下,佣金方会于下月全额支付。
9.7 联盟会员接受付款即构成对所示期间应付余额的完全且最终结清。
9.8 如联盟会员不同意所报告余额,则必须在相关报告出具后七(7)日内向 affiliates@partners.io 发送书面争议通知,并说明争议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发送该通知,应视为对所报告余额的不可撤销确认。如争议涉及底层运营商数据或运营商的佣金方案,平台应将该事项转交相关运营商,且争议应由联盟会员与运营商解决。
9.9 在运营商调查并核实相关交易是否符合本协议期间,运营商可将通过其促成的任何付款延迟最多六十(60)日。
9.10 如所产生的流量属非法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或任何适用的运营商特别条款,则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9.11 联盟会员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返还基于欺诈或虚假交易所收到的全部佣金,并承担为追偿该等款项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
9.12 本协议任一方终止本协议后,除截至终止日已经赚取、已确定并尚未支付的佣金外,联盟会员无权再收取任何进一步佣金;该等佣金应依运营商特别条款支付。
9.13 相关运营商可自行酌情向联盟会员提供替代佣金结构(例如按获取成本模式)。就某一品牌而言,任何时候仅可适用一种佣金结构;接受替代结构即完全取代当时现行结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其他义务不受影响。
9.14 联盟会员应独自负责就本协议项下赚取的佣金向本地或境外任何税务机关或主管实体支付的一切税款、征费、费用、收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平台及任何运营商均不对该等款项承担责任,联盟会员应据此向平台、Gray 及各相关运营商作出赔偿。
9.15 高额玩家政策
尽管有第9.5条的规定,如在任何一个佣金月份内出现以下情况,则高额玩家政策应予适用:
(a) 单一玩家产生低于负10,000 USDT的净博彩收入;且
(b) 联盟会员就相关品牌的整体净博彩收入低于负5,000 USDT。
如上述两项条件均满足,则高额玩家政策适用于该玩家。
适用高额玩家政策时:
(a) 该玩家在相关佣金期间产生的负净博彩收入,应从联盟会员该期间的佣金计算中剔除;
(b) 该玩家应就佣金计算目的被暂时从联盟会员账户中排除;及
(c) 一旦该玩家的净博彩收入状况重新变为正数,该玩家应就佣金计算目的被重新纳入联盟会员账户。
10.1 子联盟会员是指由主联盟会员推荐加入某联盟计划并满足适用于联盟会员资格条件的联盟会员。只要子联盟会员通过主联盟会员的子联盟推荐链接注册,其将关联至主联盟会员的联盟会员账户。主联盟会员资格须通过平台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10.2 主联盟会员独自负责确保子联盟会员正确注册。如注册不正确,关联可能无法建立。
10.3 主联盟会员将获得其成功推荐的每一名子联盟会员所产生佣金的 5%。平台及各运营商均保留随时修改适用费率的权利,且无须事先通知。子联盟会员项下的负结转亦将由主联盟会员承继。
10.4 平台和/或相关运营商可随时就任何子联盟会员涉嫌不当行为、欺诈、垃圾信息或违反本协议进行调查。如确认违约,则可扣留原本因该子联盟会员而应支付的佣金,并暂停、冻结或关闭该子联盟会员账户。
10.5 各子联盟会员均受本协议约束。主联盟会员应就子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向平台及相关运营商承担责任。
10.6 平台及任何运营商均不对主联盟会员与子联盟会员之间的任何直接沟通、协商或争议负责。所有该等事项均由主联盟会员与子联盟会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1 如联盟会员连续六(6)个日历月未能就某品牌产生任何 FTD,则其就该品牌而言将被视为休眠。
11.2 一旦被归类为休眠,该联盟会员就该品牌的佣金结构将调整为其此前推荐的活跃玩家所产生净博彩收入的固定 5% 分成,直至该联盟会员重新恢复活跃。
11.3 如休眠联盟会员在某品牌上产生至少一(1)个 FTD,则该联盟会员将立即恢复为该品牌上的活跃状态,并恢复为其在被归类为休眠之前原先分配的佣金结构。
12.1 联盟会员明确确认并同意,互联网的使用风险由联盟会员自行承担,平台按“现状”和“可用”基础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法定或其他保证或条件。平台不保证不间断或无错误运行,也不保证可从任何特定地点或在任何特定时间访问。
12.2 在不限制第 6 条的前提下,平台对于任何品牌、任何联盟计划或平台服务的任何故障、延迟或中断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不准确、错误或遗漏,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伤害或损害,无论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法令或任何其他基础,均不对联盟会员承担责任。
12.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及 Gray 就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基于所有诉因及所有责任理论对联盟会员承担的总责任,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较高者:(i) 一百美元(USD 100);或 (ii) 联盟会员在导致索赔事件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如有)。
12.4 在任何情况下,平台或 Gray 均不对任何间接、附带、后果性、特殊、惩罚性或示范性损害,或利润损失、佣金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商业机会损失或数据损失承担责任,无论该等损害是否可预见,亦无论平台或 Gray 是否已被告知发生该等损害的可能性。
12.5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因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适用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任何责任。
13.1 联盟会员同意就因下列事项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责任、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专家费),为平台、Gray、各运营商及其各自关联方、继承人、高管、员工、代理人、董事、股东和律师进行抗辩、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a) 联盟会员违反其在本协议或任何运营商特别条款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
(b) 联盟会员使用或滥用任何内容或营销材料;
(c) 在联盟会员用户 ID 和密码项下发生的一切行为和活动;
(d) 任何联盟网站或联盟会员信息或数据中所含的任何诽谤性、中伤性或非法材料;
(e) 任何主张认为任何联盟网站或联盟会员的信息或数据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隐私权或公开权;
(f) 任何第三方对联盟网站或联盟会员信息或数据的访问或使用;
(g) 与任何联盟网站有关的任何主张;以及
(h) 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3.2 平台或(视情况而定)相关运营商保留自费参与就任何要求赔偿事项进行抗辩的权利。
14.1 本协议可由任何一方提前三十(30)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书面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affiliates@partners.io。运营商还可根据运营商特别条款终止或暂停联盟会员参与其联盟计划。
14.2 协议终止后:
(a) 联盟会员应从每一个联盟网站及所有其他营销渠道(无论商业性或非商业性)中移除对各品牌的一切提及;
(b) 根据本协议授予联盟会员的一切权利和许可均告终止,联盟会员应停止使用平台、Gray 或任何运营商的任何商标、服务标志、标识或其他称谓;
(c) 联盟会员仅有权获得截至终止日已赚取但尚未支付的佣金,但须遵守第 9 条;运营商可在合理期限内暂缓最终付款以核实计算无误;此后不再产生任何佣金;
(d) 如终止系因联盟会员违反第 8.1(b) 条或任何类似运营商特别条款所致,则运营商可扣留已赚取但尚未支付的佣金,作为针对该违约所产生索赔的担保;因违约而终止应在通知联盟会员后立即生效;
(e) 联盟会员应返还或永久删除其占有、保管或控制下的全部保密信息;
(f) 除依其性质应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义务外,联盟会员解除平台和 Gray 自终止后产生的一切义务。终止不免除联盟会员对终止前发生的违约所承担的责任,亦不免除任何持续性的保密义务。
14.3 为免生疑问,下列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 8.1 条(在其涉及终止前行为的范围内)、第 9.12 条(税务)、第 12 条(保证、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第 13 条(赔偿)、第 16 条(适用法律与管辖)、第 21 条(保密)以及任何依其性质意图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其他条款。
15.1 如为遵守公司政策和/或保护公司利益所必需,平台和运营商可拒绝任何玩家或关闭任何玩家账户。
15.2 如为遵守法律、内部政策、一般条款与条件或隐私政策、本协议和/或保护平台或运营商利益所必需,平台和运营商可拒绝任何申请人和/或关闭任何联盟会员账户。如联盟会员违反本协议或平台条款或其他规则、政策和指引,平台除关闭联盟会员账户外,还可采取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措施以保护其利益。
16.1 本平台条款及由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应受塞浦路斯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塞浦路斯共和国法院对与本平台条款、平台、平台服务或联盟会员与平台之间关系有关的任何争议享有专属管辖权。联盟会员不可撤销地同意接受该等管辖。
16.2 因某品牌、某运营商或某联盟计划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或事项(包括关于佣金、计划条款或品牌运营的任何索赔),应受相关品牌适用许可司法辖区的法律管辖,并必须依相关许可制度或适用的运营商特别条款所规定的司法管辖提出。联盟会员不可撤销地同意接受该等管辖。
17.1 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联盟会员不得通过重组或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如联盟会员收购或取得对另一联盟会员的控制权,则相应的联盟会员账户应依其各自条款并存。
17.2 平台可随时通过重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且无须联盟会员同意。
17.3 平台承认联盟会员可能希望将其联盟业务出售给第三方。平台要求联盟会员承认,联盟会员的个人品质、诚信和背景,对平台决定是否接纳该联盟会员具有重要意义。
17.4 如联盟会员希望将其联盟业务的股份或资产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第三方(或达成任何类似性质、导致该业务控制权变更的交易),则在完成交易前,联盟会员应:
(a) 至少提前三十(30)日向平台及运营商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平台可能要求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联盟会员的联盟 ID 及拟议购买方的完整详情),并向平台提供不可撤销的同意,以便在交割后将佣金定向支付给购买方;以及
(b) 使销售契约以平台批准购买方成为联盟会员为条件;是否批准由平台自行酌情决定。
17.5 平台保留自行酌情拒绝任何拟议购买方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平台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7.6 如联盟会员死亡,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8.1 因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且非其过错的原因导致其迟延履行或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罢工、工业骚乱、天灾、恐怖主义行为、水灾、雷击、公用事业或通信故障、地震或其他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未履约一方对因该事件所阻止的履行,在受阻范围及持续期间内可免责。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一方均可不经通知终止本协议。
19.1 本协议任何内容及任何一方据此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视为使任何一方(或该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或代表)成为另一方的员工或法定代表,亦不得视为在各方之间形成任何合伙、合资、联合或联合经营关系,亦不得赋予任何一方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权利、权力或权限,以代表另一方订立任何协议或承诺(或使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尤其是,平台并非任何运营商的代理人或代表。
20.1 平台或任何运营商未强制要求联盟会员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并不构成对其在任何时间执行该条款权利的放弃。不得从行为或未执行某项权利中推定放弃;任何放弃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20.2 本协议各项条款均应解释为在适用法律下有效且合法。如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仅在该等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范围内失效,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
21.1 与平台、Gray 或任何运营商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信息、客户和买方名单、定价、销售信息、记录、运营、商业计划、流程、产品信息、商业诀窍、商业秘密、市场机会、联盟网络及联盟计划详情、子联盟会员信息以及玩家个人数据,均应视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该等信息不得为联盟会员自身商业或其他目的而使用,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或第三方披露。该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21.2 联盟会员承诺,除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2.1 平台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酌情修改、变更、删除或增加本平台条款任何条款的权利,无须事先通知联盟会员。任何该等变更均将在平台上公布。运营商亦可依其自身条款另行修改其运营商特别条款。
22.2 如本协议的不同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3.1 本协议任何内容均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其他任何一方、任何运营商或任何品牌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标识”)享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限内或终止后,均不得试图对其他任何一方、任何运营商或任何品牌的标识提出异议,亦不得协助或允许他人提出异议,或注册或试图注册该等标识;亦不得注册或试图注册任何与该等标识相同、近似或足以引起混淆的任何标识。
佣金按净博彩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或按每个符合条件的 FTD 支付 CPA,具体以相关运营商提供并分配至联盟会员账户的方式为准。各品牌的确切佣金结构载于附件 A 或分配给联盟会员账户的任何个别佣金结构中。佣金结构可由相关运营商依运营商特别条款进行修改。平台不参与佣金支付。
以下佣金结构由相关运营商通过平台提供。相关运营商可依运营商特别条款不时对其进行修改。佣金按净博彩收入的百分比支付。